北海洪潮江水库禁钓区域查询
北海洪潮江水库当前状态:信息待确认,长期。
禁钓状态
信息待确认信息不明确
区域信息
- 所在地区北海市
- 水域洪潮江水库
- 禁钓期限长期
- 数据更新时间2026-08-09
禁钓原因与依据
水库禁钓信息:洪潮江水库(位于广西北海市) 李蔚委员: 您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洪潮江水库生态保护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洪潮江水库作为北海市主城区和合浦县城的规划饮用水水源地,以及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洪潮江水库水生态环境,确保饮用水安全是自治区和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务,也是当地人民群众关注的大事,您针对洪潮江水库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有意义,也很必要。近年来,我区在开展洪潮江水库生态保护工作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行河长制。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洪潮江水库此类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活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2017年5月30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厅发〔2017〕27号)。根据自治区工作方案,洪潮江水库所涉及的北海、钦州两设区市均由市领导担任河长,将逐步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协同做好水库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二)安排水库维修专项管护资金,制定水库水源保护规划 洪潮江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供水、防洪、发电、旅游综合利用的大Ⅱ型水库,设计灌溉面积30.4万亩,库容7.14亿m ,有效库容2.93亿m ,水库的安全有效运行对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十分重要。“十二五”以来,自治区财政安排洪潮江水库维修养护经费共2137万元,为洪潮江水库多年来安全运行提供资金保障。 2015年,自治区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洪潮江水库水源保护规划,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入河排污口整治、面源及内源污染治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地下水资源保护、水源地保护和监测等总体布局方案,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洪潮江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北海市、钦州市编制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自治区财政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地方开展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三)依法划定洪潮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合浦县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011年12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合浦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1〕350号),批复了合浦县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洪潮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其中一级保护区范围3.57平方公里,包括从规划取水口(滚水坝坝首)向洪潮江水库主库区上延6540米的水域(含北干渠输水走廊),以及一级保护区水域外周边第一重山山脊线以内的汇水区陆域。 2.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016年11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同意钦州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6〕238号),批复了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洪潮江水库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范围0.671平方公里,包括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以及一级保护区水域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四)开展洪潮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 1.从2013年起,自治区环保厅每年对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开展年度评估工作。2015年起,自治区将市、县政府所在地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作为党政正职和绩效考核指标。洪潮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作为合浦县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16年以来开展常规监测。2016年至今,水源地水质均为Ⅲ类;那思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16年11月批复,目前尚未开展常规监测,按划分保护区时水质达Ⅲ类以上。 2.保护区建设。主要对保护区开展了标志建设及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2013年开展年度评估以来,到2016年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合浦县按规定对规划水源保护区进行了警示牌、标志牌、宣传牌设置。结合洪潮江水库状况建设生物隔离工程,通过在水库周边建立生态屏障,减少农田径流等面源对水库水体的污染,减轻波浪的冲刷影响,减缓周边水土流失。此外,针对主要入湖库支流、湖库周边及湖库内建设生态防护工程,改善入湖库支流和湖库水质。 3.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 近年来,为保护洪潮江水库水质,自治区和地方政府水利、环保等部门多次开展污染源排查,摸清排污口情况,并针对养殖污染、农业和农村生活面源污染等情况,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整治,水库水质状况得到改善。 (1)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执法巡查。2011年以来,北海市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局共组织开展库区及主要区域的水行政执法巡查46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300多份,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5份,督促养鸭当事人签订停止、撤出在水源保护区养鸭《保证书》73份,对屡教不改,多次在库区反复养鸭的当事人采取将鸭群驱离水域、拆除养殖设施等措施,几年来制止违法筑坝拦汊2起,督促露天采矿场关闭整治6处,组织拆除筑坝拦汊5座。完成对合浦县辖界内44座围截库汊违法筑坝的执法调查取证。 (2)密切协作,联合工作。北海市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局将执法巡查中发现的养殖污染等情况,及时向北海市、合浦县和当地乡镇政府、环保、水利、水产畜牧等部门汇报,制定《北海市洪潮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共同开展污染源整治工作。2013年以来,合浦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多次洪潮江水库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养殖污染进行整治。2013年4月,组织拆除了库区4座截库土坝,对其他违法筑坝当事人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个别当事人主动拆除了所筑的截库土坝。 (3)加强水源保护宣传教育。2015年,北海市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局在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村庄、主要入口装设了金属结构水源保护宣传牌30块、设立水源保护区标识牌16块、砖砌体宣传牌1座。共设立永久性宣传牌41座(块)、水源保护区标识牌21块,禁示牌80多块,悬挂宣传横幅40条,张贴宣传标语800多条。还将部分涉水法律法规和生态环保知识制作成各种宣传材料,以库区周边村镇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共发放涉水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材料2000多份。 (4)开展生态修复,增强水库自净能力。北海市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局与广西洪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绿色生态放养合作项目,2012年开始按计划数量和比例科学投放鲢、鳙鱼苗对库区早期投饵养殖区、商业养鸭区进行生态修复。 (五)实行库区林种更新改造 2016年3月,自治区林业厅组织编制了《广西洪潮江水库库区树种调整和植被保护规划》,以广西2014年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成果为基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建设美丽广西对洪潮江库区生态的要求,通过对库区土地利用现状、植被保护现状、主要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规划期库区树种结构调整和植被保护建设目标、总体区划、建设任务、建设方案,以及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 自治区林业厅于2015年10月出台《广西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更新改造管理办法》,明确包含洪潮江库区在内的公益林区人工纯林更新改造对象、改造方式,如将林龄满5年以上的成、过熟二、三级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桉树纯林采用低效林改造方式进行皆伐更新,改造为生态功能更优的乡土阔叶林、针阔叶混交林,为顺利开展洪潮江库区桉树改造提供政策保障。北海市林业局组织编制了《调整优化全市森林树种结构实施方案(2016-2020)》,并报送北海市人民政府审批。钦州市林业局于2015年6月印发了《钦州市进一步调整优化树种结构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针对库区桉树改造,计划通过新造、补植、间伐、抽针补阔等方式实施。2015年以来已在库区完成桉树改造508亩,主要改种树种为白木楠和油茶,其中钦南区完成改造80亩,灵山县完成改造408亩。同时,区直钦廉林场也在库区完成树种结构调整造林700亩。 二、针对洪潮江水库水源地保护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依法履行职责,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洪潮江水库地跨北海、钦州两市,水源保护工作涉及跨市、跨部门,自治区将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相关市县、相关部门参与的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根据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洪潮江水库所涉及的北海、钦州两设区市均由市领导担任河长,将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共同协商实施库区联合执法、生态保护等工作,召集人由防汛抗旱指挥长所在市市河长担任,水库所在的县(市、区)、乡镇、村分级分段设立县、乡、村河长。各级河长协同做好水库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综合防治、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域保洁和执法监管等工作;依法整治侵占河道、侵占湖库水域、超标排放污水、非法河道采砂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水库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共同推进洪潮江水库生态保护工作,实现水库水质稳定达标,确保供水安全。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洪潮江钦州—北海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水量考核列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范围,纳入对市、县绩效考评内容。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资源论证审查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根据洪潮江水库水资源条件和水质目标要求合理调整水库周边区域的产业结构。 (三)加强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渔业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规定,针对保护区内网箱养殖、肉鸭养殖、生猪养殖等污染,各相关部门做好违法行为取证工作,依法查处或由政府牵头联合执法,其中水利部门组织对围截库汊、影响行洪的行为进行查处;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对非法渔业养殖和捕捞行为进行查处;环保部门组织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行为进行查处;交通部门对于水上运输船只,采取运输管制、漏油污染应急防护等措施,防止污染物排入水体造成污染。 (四)加强水库周边生态重要区域2.9万亩重点公益林的建设,增强涵养水源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森林安全。在当地林农同意的基础上,将目前库周没有纳入生态公益林范围的水源林争取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切实加强保护。对于保护区内速生桉种植,采取限期砍伐措施。 (五)继续开展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要求,到2020年前,完成国有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并依法依规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洪潮江水库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工作已结束,目前正有序推动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我厅将视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进展情况,从本级部门预算定额补助管理和保护范围界桩与标志建设经费。 (六)探索建立库区移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按照“权责统一、合理补偿,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界定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调动各方保护水源的积极性。结合科普宣教工作,综合运用传统和现代媒体,发布水库水质信息,宣传保护区划分和水源保护政策法规,提高周边群众水库水源保护意识,使公众认识到污染的危害,引导和鼓励他们参与水源保护。 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环保、林业、水产畜牧兽医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落实洪潮江水库生态保护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全面建立河长制,逐步解决洪潮江水库生态环境问题。 感谢您对广西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抓好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7年7月20日
洪潮江水库:水利厅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260号提案的答复 - 建议提案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 - slt.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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